本招标项目徐大堡核电站1、2号机组工程常规岛及全厂BOP消防系统设备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4HDGC020772
2.2 招标项目名称徐大堡核电站1、2号机组工程常规岛及全厂BOP消防系统设备采购
2.3 招标项目概括辽宁徐大堡核电厂1、2号机组厂址位于辽宁省兴城市徐大堡南侧海岸边,东临辽东湾,地理坐标为东经120°31′45″~120°33′22″,北纬40°20′5″~40°21′32″。东北距兴城市区约32km、葫芦岛市46 km、沈阳市292km,西距绥中县城约18km、西南距秦皇岛市约94km,东南距红沿河核电厂103公里(均为直线距离)。
2.4 招标范围2.2 设备名称:常规岛及全厂BOP消防系统
设备数量:
(1) 水消防系统设备
投标方需提供徐大堡1、2 号机组汽机厂房、室外油浸式变压器、室外贮油箱等建(构)筑物及设备的自动水消防系统设备、消火栓、灭火器。包括水泵接合器、减压阀组、过滤器、预作用阀组/雨淋阀组、水流指示器(如需)、信号蝶阀、手动闸阀、喷头、末端试水装置、放水及排气阀、就地压力表及压力开关等(含各部件之间的连接件);不包括供水配水管道、火灾探测器及联动控制盘。
火灾探测报警控制系统与投标方供货系统信号和电缆连接的分界点在投标方提供的雨淋报警阀组/湿式报警阀组的控制箱上。
DN150雨淋阀组(含信号蝶阀)10套
DN200雨淋阀组(含信号蝶阀)21套
DN80雨淋阀组(含信号蝶阀)10套
DN100雨淋阀组(含信号蝶阀)4套
DN150预作用阀组(含信号蝶阀)16套
开式水雾喷头1834只,闭式喷头4180只
单栓室内消火栓箱60套
试验用消火栓2套
水泵结合器8套
*每个报警阀组自带一个就地控制箱。不锈钢控制箱内提供接线端子并预留有控制模块安装位置。
*开式水雾喷头采用离心雾化式喷头(自带柱状过滤网),预作用闭式喷头采用垂直向上安装的易熔合金喷头(自配挡水板,如需)。
*雨淋阀组/预作用阀前的消防供水主环管道上设过滤器和减压阀(DN300单台机4套),并在过滤器上游及减压阀下游设隔离阀。过滤器、减压阀、隔离阀均由投标方供货。
(2) 移动式灭火器消防设备
MFZ/ABC4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178具,含配套灭火器箱
MFT/ABC50手推车式ABC干粉灭火器20具
MFT/ABC20手推车式ABC干粉灭火器20具
MTT/20手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6具
(3) 气体消防系统设备
常规岛汽机厂房 1、2 号机组(共两个厂房)的消防防护区如下:
1)第一套(共5个保护区):10.00m 层电气继电器室、10.00m 层电子设备间、10.00m 层凝结水精处理控制室、6.20m 层 380V 低压配电室(一)、6.00m 层电缆夹层,配置1套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含100%热备用)。
2)第二套(共6个保护区):4.00m 层 10kV 配电室、±0.00m 层 380V 低压配电室(二)、 ±0.00m 层 380V 低压配电室(三)、±0.00m 层电缆夹层、±0.00m 层励磁小 间、-8.00 层配电室,配置1套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含100%热备用)。
消防防护区具体划分由投标方计算后确定,以上分区仅供参考。
徐大堡1、2 号机组常规岛共2个厂房,共4套固定管网式气体灭火系统。(每套均含100%热备用)。气体储存压力采用 15.0MPa 或 20Mpa,系统采用电动启动方式不单独设置氮气启动瓶。
投标方负责提供本技术规范书中提及的气体消防系统,包括高压气体储存
钢瓶、钢瓶固定支架、瓶头阀电动及手动启动器、压力指示器、高压软管、集流管、单向阀、安全泄压阀、防护区选择阀、气体输送管道、支吊架(气瓶间内)、喷头、喷头防护罩、压力开关、现场充气措施及检查充气用的压力的仪表、专用空气呼吸器、各防护区泄压装置、驱动控制盘、与火灾探测报警控制系统互连所需的所有软硬件设备等部分,以及相关随机备件和专用工具。IG541 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的工艺计算及系统设计、设备设计全部由投标方负责,和火灾报警系统供货商接口分界线在驱动控制盘至火灾报警系统接线端子排上。
(4) BOP消防设备
032(033)子项制氢站及低压氢气储存站、036子项高压氢气储存站、38子项非放废水处理厂房、60子项柴油发电机厂房、61子项柴油储存罐、71子项循环水泵房、74子项加氯车间、244子项空压机房、732子项虹吸井、0001子项综合管廊、0000子项室外 00 管线、26子项消防泵房、092子项保护区出入口子项的物项详见预估清单。
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安全等级NC,质保等级最高QNC,详细见技术规格书要求。
2.5交货地点DDP至徐大堡12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2.6交货期首批:2025.01.30;最后一批:2026.10.30
2.7质量标准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和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 投标人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3.2 投标人具备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设计资质(甲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总承包一级资质。
3.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徐大堡核电站1、2号机组工程常规岛及全厂BOP消防系统设备采购售价:5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招标人(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
开户单位:
收款账号: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发售时间:2024年03月28日17时00分—2024年04月0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问题客服:021-61592300。
4.4 其他事项说明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提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04月23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联系人:田慧玲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396号3号楼3楼
联系人:吕超
电话:010-80939752(15201123305)
电子邮件:lvchao@puyuan.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电话: /
电子邮件: /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核发的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如有)不承担任何责任。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无。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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